来源:台海网
台海网1月22日讯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近日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齐金监罚决字〔2025〕1号、2号)显示,因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齐齐哈尔金融监管分局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市分公司第一营销服务部罚款14万元;刘大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市分公司第一营销服务部经理)警告并罚款4万元。

(台海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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